1、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环链葫芦需要先空转数次,但该操作要在安装结束后进行,在安装好之前严禁通电试转;
2、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,做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,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,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;
3、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%,起升离地面约100mm,10min的静负荷试验,检查是否正常;
4、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,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,严禁歪拉斜吊;
5、在使用中,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起动次数(120次)情况下使用;
6、在
环链葫芦的使用过程中,如果发现故障,应立即切断主电源;
7、安装调试和维护时,要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,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,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要大于50mm(10t、16t、20t需要大于120mm)。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,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要在2圈以上;
8、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;
9、在使用中要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环链葫芦进行检查,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,并仔细加以记录;
10、钢丝绳上油时应使用硬毛刷或软木质小片,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;
11、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,应保证额定载荷下,制动下滑量S≤V/100(V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);
12、电动葫芦使用中要保持润滑油足够,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,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;
13、电动葫芦不工作时,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,防止零件产生形变;
14、工作完毕后要把电源的总闸拉开,切断电源;
15、环链葫芦钢丝绳的报废标准: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/T5972-1986《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》执行。